日期 2014.03.20
標題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庫藏股並訂減資基準日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3/03/19
2.減資緣由: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,依證
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1項第3款規定,於102年10月2日
起至102年11月29日止自集中交易市場所買回本公司股票,
合計買回本公司股份共3,722仟股。
3.減資金額:37,220,000元
4.消除股份:3,722,000股
5.減資比率:3.47%
6.減資後實收資本額:1,034,816,920元
7.預定股東會日期:不適用
8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(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
行普通股):不適用
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
因應措施:不適用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減資基準日為103/3/19